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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9-06 17:27:01     来源:济南城市建设集团


  各县区党委,市委各部门,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(党委),各人民团体党组,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:
 
  2018年8月18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8月26日,新华社公开发布了修订后的《条例》。近日,省委办公厅发出了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<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>的通知》,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 
  一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修订的重要意义。党的十九大将纪律
 
  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,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。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、任务和要求,对《条例》予以修订完善,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、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,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,坚定不移把《条例》学习宣传好、贯彻落实好。
 
  二、深刻把握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。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
 
 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、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,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,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针对性。《条例》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把党章和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,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,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,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、更加严密、更加有效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领会实质,把握精髓要义,牢记各项规定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
 
  三、精心抓好《条例》精神的学习宣传。全市各级党委(党
 
  组)要把学习宣传《条例》摆在突出位置,纳入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、行政学院教育课程,结合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结合将要开展的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、市委正在开展的“大学习、大调研、大改进”和“三照三转三改三推”活动,结合深入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,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研读,切实学深悟透,融会贯通。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舆论阵地和新媒体作用,做好宣传报道解读等工作,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。
 
  四、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全市各级党委(党组)
 
  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,纳入党委(党组)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,纳入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考核管理,层层传导压力、压实责任。要以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为契机,下大气力建制度、立规矩、抓落实、重执行,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。各级纪委(纪检组)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积极协助党委(党组)加强对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监督检查,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,对贯彻执行不力的,要批评教育、督促整改,严肃追责问责。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,坚持纪严于法、纪法协同,让制度“长牙”、纪律“带电”,确保《条例》真正贯彻落实到位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,为打造“大强美富通”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 
附件: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通知
 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
 
  2018年8月27日